一、“稅收洼地”風險巨大
稅收洼地這個詞很多人都不陌生,從國際的開曼群島到中國的霍爾果斯,它們都是有名的洼地。2010年,憑借“五免五減半”稅收優惠等政策紅利,西部邊陲小鎮霍爾果斯在影視圈成功“出圈”,在鼎盛時有超過1600家影視傳媒公司在此注冊。然而,由于審查不嚴以及監管不規范,導致空殼公司比比皆是,逃稅漏稅等亂象叢生,這座“西北避稅天堂”在范冰冰偷漏稅事件后元氣大傷,上演了一場注銷大逃離。
上月,深圳市稅務稽查局對深圳某企業在稅收洼地霍爾果斯設立公司并轉移收入行為做出了處罰決定:補稅5247萬元。根據深圳稅務局稽查局發布的處罰決定書,稅務局認定該企業在霍爾果斯設立公司,但日常并無實際業務人員在霍爾果斯市從事主營業務相關工作,而是“將收入以及利潤轉移至霍爾果斯XXX公司,實現享受稅收優惠的目的”,造成少計企業所得稅,因此應當補稅5247萬元。
又有企業因利用霍爾果斯稅收洼地轉移收入和利潤被重罰,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們:薅稅收洼地羊毛,風險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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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稅收洼地還能存在多久
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對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結合之前上海收緊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江西取消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的政策,國家即將全面治理利用稅收洼地逃避稅行為,眾多選擇稅收洼地做稅籌的企業也面臨被清查的風險。
嚴查之下,稅收洼地還能存在多久?到底哪些稅收洼地是合規的?企業運用“稅收洼地”降低稅負到底有沒有風險?海南自貿港如火如荼的當下,企業又該如何防范風險?
什么是稅收洼地
所謂的“稅收洼地”就是一些實際稅負較低的地區,因為低于一般水平,所以被稱為“洼地”。這里所說的實際稅負一般是指所得稅的稅負。目前,稅收洼地大體可分為三類:
1、國家規定的享受低稅率的地區
比如,西部大開發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15%;上海自貿區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產品技術業務,自成立起5年內減按15%稅率;海南自貿港鼓勵類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15%。這一類洼地,有國家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符合國家發展戰略需要。
2、以政府補助為主的稅收洼地
這一類稅收洼地往往與當地招商引資相配合,當地政府承諾入駐企業,在一定條件下,政府按照地方稅收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這種政府背書的洼地政策相對而言比較可信。
3、以核定征收為主的稅收洼地
以核定征收為主的稅收洼地主要是某些地區針對新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考慮到無法自身設立賬簿,無法準確核算所得,一般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對其進行核定征收。
當前中國各地經濟發展差距大,而稅收洼地的優惠政策能夠很好的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各地發展不平衡的現狀,稅收洼地將會客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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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稅收洼地的風險
1、虛構業務 虛開發票例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為了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洼地成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B給A公司開具費用發票。B企業利用稅收洼地核定征收的政策,個人所得稅稅負較低,但A公司利潤大幅下降,企業所得稅大幅下降。B公司利用稅收洼地政策但沒有實質性運營,而且涉及虛開發票,風險非常大!
2、空殼公司轉移利潤
例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為了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洼地成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B。A公司將貨物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給B公司,B公司再按照正常價格銷售給客戶。B企業利用核定征收政策,個人所得稅稅負較低,而A公司由于銷售收入下降,企業所得稅大幅下降。A、B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缺乏商業目的,屬于有意偷逃稅款,面臨被納稅調整的風險!
3、政策變動風險
部分稅收洼地政策本身在其穩定性、延續性上可能存在問題。地方政府為了短期招商效應,承諾了優厚的返還政策,但是當出現政府財力吃緊等特殊情況,不能夠兌現的情況也是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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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選擇稅收洼地
企業在適用稅收洼地政策時如何規避風險?首先要關注洼地政策的合規性和穩定性,尤其是一些地方給予的區域性的政策。其次,要避免被認定為虛列成本、轉移利潤,通過利用稅收洼地逃避稅行為。如何去避免呢?其實就是要做真實的業務。真實的業務標準具體規則我們可以參考海南的實質性運營規則要求。另外,企業選擇稅收洼地還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扶持力度
企業要詳細了解稅收洼地所能給予的扶持力度。
2稅收扶持結算周期
不同地區的稅收扶持結算周期是不同的,有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返還的,應結合企業自身的資金流轉周期,選擇最利于自身發展的稅收洼地。
3當地營商環境
稅收優惠政策會降低地方財政收入,相應的公共開支減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因而不完善,最終影響企業利潤。